青春无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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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骋高度紧张了两天,松懈下来便又累又困,挑眉道:“我得先回家,休息几天再约?”

“成,还有毕业典礼,哥几个到时候等你啊!”

行骋一乐:“你们他妈的就惦记着灌我吧?”

“不灌你灌谁,以后去北京了,找不到人喝酒!”留了一句欠揍的话,任眉抹鞋底儿开溜,看样子心态很不错。

以后工作了,那酒就不像学校里边儿跟兄弟喝得那么纯粹了,行骋重情义,对这方面的局一般都不推。

只是喝醉了总想起他哥,难免情绪波动。

行骋看了看马路边没有停着家里的车,便闷头往家里走了。

成都的日头依旧热烈,穿过树梢金光灿灿,投下剪影几块,夏风过了,倒像极了一个人的影子。

一个相隔千里……又好像近在咫尺的影子。

在行骋高考完的那天下午,最熟悉的校门口,最熟悉的街道上,站了他最熟悉的人。

那人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肤色白净,薄窄双眼皮,鼻尖一颗小痣,神情依旧酷得过分。

眼神朝这边看来了,才多几波浅淡秋水。

那天宁玺穿了件白短袖,手里拿了两瓶红石榴汽水,站在考场的街对面。

眼瞧着行骋步步稳健,走过马路,迎着光,将他拥入怀中。

很多年以后,宁玺再回想起来那一个下午,仍然好似就在昨天。

他的行骋,永存了一颗赤子之心,为他跳动发烫。

那天回家的路上,行骋低着头叫他,嗓子哑得厉害:“宝贝。”

宁玺“嗯”了一声,又听行骋问:“坐飞机坐了多久?”

宁玺说:“两个半小时。”

行骋沉默,没有问哪里来的钱,只是伸手去握宁玺的掌心,握得很紧。

他又问:“你以前说飞机都要飞两个半小时,是得有多远,现在还觉得远吗?”

宁玺站定了脚,转身把下巴搁在行骋的肩膀上。

他说:“不远了。”

其实一直都不远。

后来在这个漫长的暑假,他们一起在市里拍了好多照片,去骑了好多次的滨江东路,校门口的汽水买了一瓶又一瓶,不断地上篮入网,奔跑呐喊,渴望留下这三年。

可是很多事情,只能停留在那一段时间。

以至于七月中旬北体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时候,行骋和宁玺要提前买票,并没有拿爸妈给坐飞机的钱,反而是去买了铁路票,说想慢慢地去。

再慢慢地看这走来的一路风景。

两个学校不在一个区,行骋被宁玺掐着脸乐,这他妈不还是异地恋吗?

如果不住在一起,楼上楼下都是异地恋!

宁玺想抬脚踹他,没听过一周见一次,小别胜新婚么。

行骋裤腰带都栓紧了,我靠,不成!得租房子去。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话说回来,高考结束的那一晚,行骋倒是没有觉得累了,跑下楼来牵着宁玺跑过几条街,冲到府南河边,有一种要为爱跳河的架势。

那些个路灯明明暗暗,好像将焦点又聚集在了他们身上。

宁玺急着拉他,猛地又被近乎用尽全力地搂抱于怀。

“宁玺,这下你真的没机会选择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放手的,我承认我幼稚,毛病多,偏执又暴躁,我会慢慢改,但这些都不是你以后放弃我的理由。”

行骋一字一句,又哑了声音:“哥,只有我不再爱你,才是理由,可这不会发生。”

他的手心揉乱了宁玺后脑勺的发,“我在一直追着你跑,想把三岁的差距抹掉,现在,我已经追上一些了。”

宁玺闷在他颈窝里,“那我一回头,你不是就撞死了吗。”

行骋提高了音量:“那也行,我他妈乐意。”

两个人闲逛吹风闹到凌晨,踏上了回家的路。

路上风景还是那些,身边的人依旧没变。

好像时光只是偷走了摞成小山的试卷,而不是偷走了两个璀璨如人间星辰的少年。

行骋忽然想起那一年宁玺删掉的备忘录。

宁玺却像一时间心有灵犀般,掏了手机给他看。

他低声开口道:“其实,去年我走了之后,也记了很多,关于你的事,记得很清楚。”

哪怕他自己是一个连晚饭都会忘记去吃的人。

“留不住的太多了,我很念旧,行骋。”

宁玺继续说,“但只要你在,我就对未来的生活,感到迫不及待。”

夏夜晚风过,落了一片叶在行骋的肩头。

他低着头看宁玺的手机。

现在宁玺的备忘录上,全是新的。

“关于我的行骋:

我不爱讲话,但喜欢和他讲话。(废话也讲)

他会收敛脾气了,表扬。

下雨了,他又不带伞,来蹭我的。

每天一杯奶,强壮中国人!(他好傻)

二十一岁生日礼物,是一个自己会走路的快递。”

最后几句里面,对行骋的代词,也由“他”变成了“你”。

“球进了,你也望进了我。

你不可以为别人打架。

五月的夏风,它自北南下了,抱过我,又拥住你。

你总说想要成熟,其实,我希望你永远是那个善良又勇敢的大男孩。

和你,跌跌撞撞地长大,还要,磨磨蹭蹭地变老。”

行骋看到最后一条,小声地念了出来:“和你,跌跌撞撞地长大,还要,磨磨蹭蹭地变老。”

“已阅。”

说完,他凑近了些,张开双臂,似乎想忍着眼眶里的什么。

在单元楼楼道里,在他们留下过十余年回忆的阶梯上,行骋依旧以身高优势将宁玺抱在怀里,偏过头去吻他的耳,又重复了一遍:“已阅。”

只要他们前路一致,那么他们的奋不顾身,从来都与距离无关。

只想无忧无虑,只想“无法无天”。

小时候,天天拉着玩具飞机玩具枪在小区里窜来窜去的小屁孩弟弟,同经常在窗前趴着写题的他,往往成为鲜明对比,宁玺长大了一想起来,都觉得好笑,明明就看着像两个世界的人,不知道怎么偏偏走在了一起。

年复一年,院里楼上花开花谢,春去秋来,小孩儿们换了一批又一批,石中的校服也又换了颜色和标志,然而,对于宁玺和行骋来说,世间变化再多,只要花还开,人还在,生活总有盼头和希望。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青春能再来一回,天天去给高三搬水的,翻墙的,为了球赛打架动粗的,还是行骋,而那个写着备忘录的,补课赚钱的,也还是宁玺。

他们的纸币爱心,一片一片,珍藏叠好,被藏在了岁月的衣兜之中。

有些事情,这辈子就那么一回,也只能在学校里做。

往后数年,行骋再想起当年在石中经历过的风风雨雨,数场战役,喊楼训练,以及每一块摔过的水泥地,每一张打过瞌睡的课桌,宁玺每一个被他偷吻过的侧脸……

总想说一句,青春万岁,三年无悔。

他和宁玺,此生也无悔。

其实寒假那一趟回北京之后,宁玺也给行骋回了一封信,直接寄的快递,放了一件自己的短袖,就是后来行骋穿去高考的那一件。

信很短,只有两行字。

“行骋:

你知道爱屋及乌是什么意思吗?

是因为你爱我。

所以,我才爱自己。”

虽寥寥数语,却足以表达他的所有。

正如行骋书信里写的那般,时间数字也僵硬,唯有生命长短可衡量。

所谓的“喜欢”是什么感觉,从前的宁玺描述不清楚,只是觉得,行骋在篮球场上打球的时候,好像天气都要晴朗许多。

现在的“爱”,他能说清楚了。

时间太长,难以形容,一切只用两个人的名字概括就好。

高二三班,行骋,高三四班,宁玺。

再见啦。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