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第一章 Cappuccino之夜
- 下一章:第三章 亦歌亦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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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看了看林媚,冷冷地吐出五个字:“她自取其辱。”
然后,他冲着他的舞伴说:“没心情,先走了。你们继续。”
说完,他迅速地收拾好衣物转身走掉了。
看着黑皮绝尘而去的背影,小Q这才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我赶紧拉她和林媚说:“快走吧快走,呆在这里给人家看好戏啊。”
我们扶着小Q进了广场边的肯德基店。一坐下来小Q就不哭了,头发一甩说:“我吃辣鸡翅!”
“你还有脸吃?”林媚小声但愤怒地说,“看看自己都做了些什么,我要是你我就自杀算了,丢脸丢到西沙群岛!”
“怎么西沙群岛很远吗?”小Q懒洋洋地说:“我念书的时候地理没学好呢。”
“被人打很爽么?”林媚说,“你没听人家说你是自取其辱?”
“我愿意被他打。”小Q脖子一梗说,“你没见他有多帅!”
“一张黑皮有什么帅的,我看你是吃错药了。”
小Q扁嘴:“找不到比你更落伍的,黑才时尚,说了你也不会懂。”
林媚被气得说不出话来,我放下背包,赶紧打圆场说:“你们坐好,我去买吃的,大家喝点可乐降点火,下次我甩那小子一耳光替你们出气!”
“还是优希姐够义气!”小Q拍我马屁说,不忘了加上一句:“辣鸡翅,两对。”
等我端着一大盘东西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小Q却已不知去向了,只留下一个气乎乎的林媚,我吃惊地问:“她人呢?”
“鬼知道,说是还有急事,莫名其妙地就跑掉了。”林媚说,“可怜我姨妈,为了她硬生生得了心脏病,看多少医生都看不好。”
“小Q以前不是挺好吗?我还记得小学的时候她和我一起参加市里的歌唱比赛,她唱一首《雪绒花》,白衣蓝裙,乖乖女的样子么。”
“要不是她救过我一命,我才懒得理她。”林媚说。
小Q的确是救过林媚一命,林媚跟我提起过不止十次,那还是林媚七岁的时候,小Q五岁,她们一起在乡下外婆家玩,林媚失足掉进了水塘,要不是小Q超分贝的呼救,林媚也许早就没命了。
正因为如此,小Q再坏,林媚也是打心眼里疼这个妹妹的。
我就是喜欢林媚的那种善良,她是那种绝对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位的人,比如我到电视台参加比赛,衣服上要订那种亮晶晶的闪片,她替我订到晚上两点也没一句话讲。每一次我彩排都奉陪到底,还花钱买夜宵给我们吃,大家都说我以后要是成了大明星,找林媚做经纪人一定没错。
这样的好朋友当然值得珍惜,看着她不开心,我也觉得郁闷,只好安慰她说:“小Q是过份些,不过再大些就会好了,总不能一辈子这样混。别想那么多了,快吃,吃完了陪我买手机去。”
“这么急着买手机干什么?”林媚说,“书呆子又没有手机,不然你还可以给他发发短消息。”
“别跟我提起那个人。”我心里莫名地来火。
“恕我直言,你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我真不知道你看中他什么!”林媚嘴里咬着吸管,拼命地摇头。
我笑笑不再说话了。林媚是不知道,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是不用理由的,也许只是在高一的那一次,有个下雨的下午,他把雨披借给了我而自己冲进了雨里,他那天勇敢而充满男子汉气概的背影一直定格在我的心里从没淡去。
一个需要关心的女孩子,看上去坚强不屈,可是在内心里,总是要比别人脆弱而多情吧。
而且,齐明以前对我并不是那么冷冰冰的,他曾经夸过我的歌唱得好,元旦的时候还送过我很精美的贺卡,我们也曾经一起说说笑笑地骑车回家。一切都是最近才改变的,我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忍不住问林媚说:“你说,是不是男生都不喜欢会出风头的女生?”
“也许齐明不喜欢吧。”林媚一针见血地说,“不过你没有必要为他而改变什么,你就是你,不然活着就没什么意思了。”
我就是喜欢林媚的这点成熟。
我们吃得饱饱的,一起到商场选手机,各式各样的新款手机让人眼花缭乱,我最终还是决定选NOKIA,小而精致,捏在手里感觉很好。
“贵族啊。”林媚叹息说,“哪天唱成富婆了,可别不理我们这些平民就行。”
“瞎说。”我白她一眼,拉开背包找钱包,可是找来找去也找不着,这一来我可吓得不轻,蹲到地上,把包里的东西全倒下来检查了一遍,这才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我的钱包丢了!
里面有我昨天才得到的所有的奖金:五千块!早上的时候,我当着林媚的面把它放到我的背包里的,当时,林媚还开玩笑说:“你该换个包了,看你那包,也不配装上五千块大洋在大街上行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