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告别的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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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告诉我,为了让我参加全国新秀选拔赛,他们专门请来国内一流的词曲作者为我度身定作了一首歌。歌名我挺喜欢,叫《亦歌亦舞》。和翻唱别人的歌不同,唱一首完全属于自己的歌感觉真的是棒极了。而且名家就是出手不凡,试唱下来,歌词和旋律都让我挺有感觉。

“等你拿到名次,这首歌还可以做为你新专辑的主打歌。”陈小姐说。

“还不赶快谢谢陈姐姐?”卢潜提醒我,“为了你这首歌,她可没少费功夫。”

“我会好好唱的。”我赶紧表态,“尽全力!”

“你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边唱边跳,这对于很多歌手来说是蛮难的。所以这一次,我们想找六个更加成熟一点的男生来为你伴舞。”陈小姐说。

“你不是有朋友很不错吗?”卢潜说,“可以带来试试!”

我欣慰,原来我的事他一直没忘记。

林媚一听高兴得把我一抱说:“我就知道优希最好了,我的事情她是绝对不可能袖手旁观的呀。”

“你和那个黑皮没什么吧,居然逃了课跑去替人家洗衣服,真是把我吓得个半死。”我忧心忡忡地对她说。

她答我:“过一个人不会知道的啦。”

“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我反问她。

“呀!你恋爱了?”她直直地盯着我的脸:“是不是那个替你伴舞的小伙子,长得特别帅的那个?”

“别瞎说了。”我躲开她,生怕她从我的脸上看出什么来。要是知道是卢潜,我估计她昏过去都有可能。

黑皮来面试的那天林媚陪着他来,他跳得相当的不错,五分钟不到,陈小姐就拍着手说:“就是他了!”

林媚附到我耳边得意地说:“我就说过他准行!”

“瞧你美得,指望他跳舞养活你啦?”

“说什么呢?”林媚不高兴了,“别把我看得那么没出息。”

看来书上说得一点也没错,恋爱中的女人就是这样,动不动就发脾气,心里容不下一粒沙。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卢潜三天没跟我联系,我一见面就冲他发起火来。

“干嘛呢?”他一点也不火,笑笑地看着我。

“不许笑!”我大声说。

他立刻把脸板起来,严肃得像个法官。

我却哈哈笑起来,趴到他肩上说:“喂,你看看你,居然有白头发啦,别动别动我替你扯掉它!”

“别扯!”他避开说,“扯掉一根会多出来十根来的。”

“谁说的?”我才不信。

“我女儿啊。”

那一刻我和他之间僵住了。空气一下子变得很凝固。这是他第一次跟我提起他的女儿,提完了,他当然很后悔,独自抽起烟来。

短暂的沉默后,我下定决心一字一句地说:“你以为我会介意吗?其实我一点儿也不介意。”

“介意什么?”他明知故问。

“不介意你有妻子,你有女儿,无论你有什么我都不会介意,我就是喜欢你!”我朝着他大喊大叫。

“优希!”他看着我叹息说,“我该拿你怎么办?”

我坐到他身边,靠在他的肩膀上对他说:“你不用拿我怎么办!我已经够大了,我很快就要满十八岁了,再很快就会二十岁,甚至三十岁。上天做证,我是多么希望自己可以老得快一点。”

他伸出手来抱紧了我,把我抱得那么紧那么紧。像是要将我捏碎一样。我等待着他吻我,但是他没有。不过没有关系,我有足够的耐心,可以慢慢慢慢地等下去。就算等到我自己也有白发的那一天。

我把这段话记在了日记里。我其实从来都不记日记。但是那天我记了,我真的很想记住这个日子,这个我的成熟让我自己都感到惊异的日子。我明白也是从这一天起,我和卢潜之间,再也不仅仅是他说了算。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下去。我顺利地通过了新秀比赛的初赛,和卢潜之间偶尔会有争吵和眼泪,就算是不谈爱情,我也执意相信并感谢卢潜让我拥有和懂得“爱”。因为我可以趴在他的肩头,一边唱歌一边任意地瞎说,可以在周末的午后缩在他的怀里自由自在地看一本言情小说或背几个英语单词,可以肆无忌惮地冲着他大喊大叫大哭和大笑。大多数的时候,他看着我的眼光都是怜爱和纵容的。我开始学会了化淡淡的妆,我尽量想让卢潜忘掉我还不到十八岁,虽然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林媚还是偶尔会逃课,说起黑皮的时候眉飞色舞,最不可思议的是她居然学会了烧菜,有一次排练完后,我们到黑皮的家里吃林媚做和的土豆烧排骨,还真是那么一回事。

小Q的头发从绿色变成红色,再从红色变成黄色。她给我发来愤世嫉俗的短消息,对我说:“爱情是狗屁,你爱的人永远也不会爱你。所以,狗屁!”